关于学费标准调整的说明
日期:2013-08-10 18:15:00 发布人:admin 浏览量:9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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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湖北省物价局、湖北省财政厅、湖北省教育厅联合发出的最新通知,公办高职院校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。新的学费标准将于今年秋季开学起执行,实行“新生新政策、老生老办法”,已在校就读的学生仍执行原来的标准收费。
特此说明。
zbb 发稿部门:招生就业办公室
根据湖北省物价局、湖北省财政厅、湖北省教育厅联合发出的最新通知,公办高职院校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。新的学费标准将于今年秋季开学起执行,实行“新生新政策、老生老办法”,已在校就读的学生仍执行原来的标准收费。
特此说明。